为了加强干部的自身建设,提高各级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领导水平,系统地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提高运用马列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的安排、实施、检查与考核的管理。
2、党委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中心组学习。
(三) 职责
1、党委书记任中心学习组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研讨方案,提出学习要求,组织学习和研讨,检查讲评学习情况。党委办公室或中心组学习秘书负责中心组学习的组织安排等工作。
2、党委办公室或中心组学习秘书根据上级的要求和院党委的工作部署,拟订学习计划,购买、印发、准备学习资料,做好与学习有关的事务性工作,负责考勤学习记录,整理学习简报,按要求定期向上级报告学习情况。
(四)工作内容与要求
1、中心组学习成员
党委中心组学习成员由党委委员、院级党政领导、工会主席以及纪委、党委办、组织部、宣传部、团委、思政部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必要时扩大到支部书记、副书记、中层干部等)组成。
2、中心组学习的主持与安排
(1)中心组组长、副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研讨方案,提出学习要求,组织学习和研讨,检查讲评学习情况。党委办或学习秘书根据上级的要求和院党委的工作部署,拟订学习计划,购买、印发学习资料,做好与学习有关的事务性工作,负责考勤学习记录,整理学习简报,按要求定期向上级报告学习情况。
(2)中心组学习时间为每月第一个星期二上午,必要时可提前、延后或加时。
3、学习内容
学习内容主要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要讲话精神、重要会议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科技、法律法规、金融、历史等相关学科的知识。
4、学习要求
(1)要按照上级党组织及有关部门的指示,结合学院工作制定切合实际的学习计划,做到长计划,短安排。
(2)要认真落实学习制度,发挥领导干部在学习中的带头作用,自觉遵守学习纪律,完成学习任务,努力提高学习质量。每次集中学习,都要严格考勤,因故不能参加学习者,事先要向组长或副组长请假。
(3)学习要注重实际效果,增强学习的针对性,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外出交流学习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学习组成员要根据学习计划,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搞好学习讨论和交流,开展互帮互学活动。
5、检查与考核
(1)要加强对干部学习情况的检查考核。党委统一给中心组成员制发学习笔记本,作为个人平时理论学习心得体会、学习知识、感想和收获、发言提纲等。中心组成员学习时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妥善保管笔记本,以备检查考核。为了全面了解干部学习情况,党委要定期进行检查、考核。
(2)要结合每年干部述职要求领导干部进行“述学”,群众评议干部要“评学”,考核干部要“考学”,检查工作要“查学”。
(3)院党委每学期末要对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总结报告。
6、相关文件
(1)《中国共产党章程》;
(2)《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7、相关记录
(1)中心组学习计划、研讨方案;
(2)中心组考勤、学习记录、学习简报;
(3)中心组学习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