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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工业科技学院邮件系统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8-07-17   来源:   作者:


第一章   


  1. 为了规范四川工业科技学院电子邮件系统(以下简称邮件系统)的使用和管理,保障邮件系统安全、可靠、高效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计算机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2. 邮件系统为四川工业科技学院院属各二级学院、部门的公务电子邮件系统,公务活动应使用本邮件系统,各单位应申请一个邮箱账号用于对公外联系和宣传。

  3. 邮件账号申请服务不对个人开放。

    第二章  职责分工

  4. 四川工业科技学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是全院信息化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邮件系统重大问题的决策。

  5. 四川工业科技学院网络与电教管理中心是邮件系统的运行管理机构,负责邮件系统的规划、建设、运维和服务工作。

  6. 四川工业科技学院网络与电教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网络中心)负责邮件系统的建设、管理、运维和服务等日常工作,以及对网络中心邮件管理员、各单位邮件联络员的技术培训、指导等。

  7. 邮件管理员负责全院邮箱账号的新增、修改和注销等工作。

  8. 各单位邮件联络员负责各单位邮箱账号的申请、变更、注销等业务的审核、报送工作;经单位领导审核同意,负责本单位通知、公告等邮件的群发工作

    第三章  系统配置

  9. 邮件系统域名为scit.edu.cn邮箱账号为xxx@scit.edu.cn

  10. 邮箱容量无限容量,邮件系统支持最大附件容量为100M

  11. 邮件系统文件中转负责保存用户的大附件文件,超过100M的附件应使用文件中转转发,最大支持16G,默认保存为7天,可续期。

    第四章  账号管理

  12. 账号申请由各二级学院、部门联络员填写《四川工业科技学院电子邮件账号申请表》并加盖部门公章,提交网络中心;职工离职或管理员变动后,由所在单位联络员通知管理员,对邮箱账号予以注销、回收或变更账号密码。

  13. 新增用户应在初次登录系统后修改初始密码,防止邮箱账号被盗,建议密码长度至少8位,由数字、字母、特殊字符的组合。

    第五章  安全管理

  14. 各二级学院、部门联络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有关计算机及互联网的法律规定。

  15. 各二级学院、部门联络员要严格保守密码,严禁将密码泄露给无关人员。

  16. 严禁各二级学院、部门联络员使用本邮件系统传送涉密信息,严禁使用本邮件系统将内部信息泄露给其他无关人员。

  17. 禁止各二级学院、部门联络员以任何形式利用本邮件系统从事以下活动,如有发现,网络中心将取消其账号,所造成一切后果由责任人负责。


  1. 传送反动、非发、有害、胁迫、骚扰、侵害、中伤、粗俗、猥亵、诽谤、淫邪、侵害他人隐私、种族歧视的咨询、资料、文字、软件、音乐、照片、图形、信息或其他资料;

  2. 传送伪造标题或其他方式伪造识别信息,使人误认为该内容为他人所传送的内容;

  3. 传送侵犯任何人的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专属权利的内容;

  4. 传送公告、促销资料、垃圾邮件等;

  5. 传送有关干扰、破坏或限制任何计算机软件、硬件或通讯设备功能的软件病毒或其他计算机代码、档案和程序;

  6. 传送与工作内容无关的音频、视频等大文件;

  7. 传送其他违反国家法律、道德规范的信息。


  1. 各二级学院、部门联络员如发现故意传播非法信息,通过病毒、垃圾邮件等方式破坏邮件系统的行为,应及时向网络中心反映。

    第六章  故障处理

  2. 各二级学院、部门联络员如遇到无法解决的系统故障或其他使用问题,可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法师直接与管理员联系。

    第七章    

  3. 本办法由四川工业科技学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4. 本办法自20184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