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四川省政府及我院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工作,为切实保证国家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顺利落实,我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工作要求,规范工作程序,认真做好我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认定工作。在此期间,各班组织辅导员认真学习《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和学校评优工作的通知》精神,并严格审查各班上报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申请材料。经审查,以下16位学生具备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条件,现予以公示。
2015-2016年旅游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名单 |
|
2014级酒店管理1班 |
李靖靖 |
2014级酒店管理2班 |
曹玲 |
2014级航空服务1班 |
刘诗雨 |
2014级旅游管理1班 |
冉霜、付倩 |
2014级酒店管理1班(本) |
汪新欣、郭鲜玲 |
2015级酒店管理1班 |
乔潇蝶 |
2015级酒店管理2班 |
李凤婷 |
2015级航空服务1班 |
白春梅 |
2015级旅游管理1班 |
黄艳敏 |
2015级酒店管理1班(本) |
郑自成、黄荣、曹慧 |
2015级酒店管理2班(本) |
黄新芯、李茂霄 |
公示时间:2016年10月9日—10月13日。在公示的5天时间内,希全院师生按照以下条件予以监督。
附:(一)国家励志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l、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6、在本班、全院学生中能起到良好的表率及带头作用。
欢迎广大师生通过电话、信函或直接到旅游学院办公室,反映被公示对象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体表现。
联系电话:13547099932(6556)13778222810(681000)
监督电话:张院长15181070016(670010)、何书记13547099932(6556)、胡处663、熊部长6575、倪校处62838
四川工业科技学院旅游学院
二〇一六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