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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工业科技学院关于申报2018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08   来源:   作者:

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了做好2018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校级科研项目的主持人,须是我校正式在编教职工,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完成所申报项目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对申报项目的领域有较深入的了解,掌握项目发展的动态和信息;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学士学位或初级职称教师担任项目主持人,需请一名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作为推荐人,填写推荐意见表(见附件1),方可申报。

  2.项目申请人限牵头申报校级项目一项,课题组成员结构合理,能充分发挥各自所长。

  3.尚未结题的校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新申报2018年度的校级教研项目。

   4. 本次项目不统一编写“项目申报指南”。请申报单位或申报主持人结合工作实际,自行确定项目或研究课题。

二、评审程序

  1.各单位组织对申报相应学科领域的项目进行初评,确定项目的推荐优先顺序,并在各项目申报书上签署初评意见。

  2.科技处根据各单位的推荐意见,组织学术委员会专家对所有项目进行评审,并给出相应的评审意见及指导性修改建议。

  3.根据评审结果,报校领导批准后下达立项文件。

三、申报须知

  1.申请人填写《四川工业科技学院校级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和2018年度校级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

2.各单位对本单位申报的科研项目(第二批)进行遴选,确定科研项目后,于2017年12月15日前,由单位集中向科技处报送申报书和申报情况汇总表的电子档及纸质文档(一式三份)。逾期不予受理。

3.纸质档申报书、活页和校级科研项目立项专家评审意见表分开打印,若未分开打印将不予受理。

  4.联系人:刘翠,刘丹;电话:69050,621112;

邮箱:scgkkjc@163.com

附件:1.推荐人意见表

2.四川工业科技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申报书

3.四川工业科技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四川工业科技学院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