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业务发展和目前人力资源需要,经院党委会集体研究同意,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条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身心素养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热爱医疗卫生事业,爱岗敬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职业道德追求和奉献精神;
(4)具备胜任岗位工作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
(5)具有一定的交流沟通能力,五官端正,体格健全,身心健康。
(6)执业资格:具有护士执业证或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待注册。
(7)年龄28周岁及以下(1996年4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身高158cm以上,男性身高165㎝以上。
(8)与其他单位没有劳务关系。
(二)禁入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原工作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不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有其他不宜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常年招聘,额满即止。
2.报名地点:开江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新区急诊三楼)。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和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相关程序
1.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如实、准确填写《开江县人民医院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提交报考相关材料。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2.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按照本公告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开江县人民医院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个人征信报告;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执业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等。
加入QQ群:277305108,报名初筛结果及其他招聘考核事宜将在QQ群内公布,请及时关注。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招聘工作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占60%,面试占4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加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1.笔试
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地点及方式以QQ群通知为准。
注意事项: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
2.面试
面试人员:笔试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内容: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注意事项: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总成绩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以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等额确定人员参加体检。总分相同者,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选择。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按总成绩的排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3.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更高等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注:在孕期、产假期、哺乳期的女性,其他体检项目合格,上岗时间顺延至“三期”假期结束。
(六)签订合同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与开江县人民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岗位由医院根据工作需求安排。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开江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