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医院护理人才队伍建设,规范用人行为,根据工作需要,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士。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岗位招聘条件
1.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具有护理学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2.执业资格、规范化培训条件
(1)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2)已获得省市级护士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在我院参加院级规范化培训学员。
3.年龄条件
年龄在30周岁以下。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指未满31周岁,在1993年4月24日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理论考试、面试、试岗、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4日至4月26日17:00截止。
现场报名地点:长寿区中医院利生楼10楼报名处,逾期不再受理。
(二)提交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2.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毕业证、学位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3.招聘岗位要求的护士执业资格证(须已注册)原件及复印件。
4.护士规范化培训合格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5.提供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