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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开展“校园贷”专项教育整治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14   来源:   作者:

各二级学院: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转发《四川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 “校园贷”宣传活动的通知》(川处非领办〔2017〕70号)要求,为做好我校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现就在我校集中开展“校园贷”专项教育整治行动通知如下:

一、     行动目的

强化学生对网络借贷风险的理解和认识,帮助学生增强金融、网络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文明、理性、科学的消费观。

二、     行动范围

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生。

三、工作措施及相关要求

(一)加强教育引导

通过主题班会、团日活动、知识竞赛等形式,深入开展主题鲜明、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大力营造崇尚节约的校园文化环境,帮助学生养成文明、健康的消费习惯。利用校园网站、微信平台、QQ群等多种渠道向学生推送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典型案例,在重要节庆日、购物狂欢节等时间节点,大力开展网贷安全宣讲活动,强化学生对网络借贷风险的理解和认识,帮助学生增强金融、网络安全防范意识。邀请学校或金融机构的专业人员通过举办报告会、讲座等形式普及金融信贷和网络安全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让学生学会甄别不良机构,远离不良校园网贷。鼓励和支持金融类学生社团举办模拟投资大赛、“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提高学生金融理财实践能力。

(二)做好排查防范

各学院要全面开展“校园贷”自查工作,认真做好摸底排查,逐一排查学生网络借贷情况和网络信贷进校园情况。了解掌握学生参与网络借贷的整体情况,发现校园不良网络借贷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及时向学生发布预警提示信息。学生辅导员和学生党员干部要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发现问题及时与家长沟通联系,合理支持、适当控制学生的消费支出。对已经参与网络借贷的学生,要及时做好帮扶引导工作。要着力提升学生特别是大一新生的防范能力,通过走访宿舍、谈心谈话、参与班级活动等形式,向学生讲解校园网络不良借贷的风险和危害,教育引导新生谨慎使用个人信息,不随意填写和泄露个人信息,不将身份证及复印件随意转交他人;对于推销的网贷产品,切勿盲目信任,尤其警惕熟人推销。组织学生如实填写《校园贷专项排查登记表》(见附件1)。

(三)做好教育整治

各学院在全面摸底排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校园贷”专项教育整治,要指定具体实施方案和措施,分解细化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务求实效长效。对排查出的问题要记录在案,要跟踪整改。要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建议)。

(四)落实精准帮扶

各学院要加强资助宣传,切实提高国家奖助学金及相关贷款政策宣传的广泛性和有效性,使那些需要资助,特别是在学费、生活费等方面有保障性需求的学生,都能够明了政策、清楚办理流程。要健全完善帮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学生临时困难扶助办法,及时解决学生在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四、各学院将书面总结报告、《学生参与“校园贷”调查情况统计表》于2017年10月12日前报学生处综合科根秋老师处。

 

 

                                         校学生处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