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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教学质量评价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9-06-12   来源:   作者:

一、评价的目的与意义

实验教学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重要环节,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对提高学校整体教学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开展实验教学质量评价,加强实验教学质量监控,可进一步规范我校实验教学的管理和工作过程,提高实验教学水平。

二、评价的原则和范围

实验教学质量评价的原则是:“以评促建,客观公正,突出特色,注重效果”。评价的范围是指:学校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实验教学内容。

三、评价工作的组织与方法

1、实验教学质量的日常检查工作由各教研室负责,在学院院长领导下进行。在安排下学期实验教学运行计划时,检查培养计划中的实验是否全部按要求开出;初期教学检查时,检查实验教学项目 的准备情况、实验仪器设备的完好情况等;期中教学检查时,检查实验教学进度、实验报告的批改情况、实验教学规范和实验教学效果等。

2、通过教学督导组和实验课有关教师、实验室管理人员以及学生座谈会等方面的信息反馈,进行实验教学质量检查与评价。

3、学院院长、实验室主任每学期应将实验课堂教学纳入学院听课制度之中,依据学科、专业特点,制定实验课堂教学的听课比例,听课人员要认真填写《四川工业科技学院实验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准》(专家、管理人员用),评价表存入学院教学档案。

4、学院组织,教学办、实验教学中心,对参加实验课的学生进行问卷调查。由学生填写《四川工业科技学院实验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学生用)。

四、评价指标及等级

先对各评价项目定等级,评价等级分为ABCD四档(在对应栏目内打“√”),各档按权重分别为:A档(取0.95)优秀、B档(取0.85)良好、C档(0.70)合格、D档(取0.50)不合格。

合计得分为各分项得分之和。在计算出合计得分后按下列标准确定评价等级:90≤优秀<10075≤良好<9060≤合格<75;不合格<60

五、评价后的整改

对评价结论为不合格的实验(室)教学,或被评为不合格的项目,教学实验中心在评价后两周内提出具体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并报学院,学院将在下一个实验教学检查工作阶段重新进行评价。对连续2次评价结论在不合格(含)以下的实验(室)教学,按学校有关规定对所属实验室进行通报批评,并纳入单位年度综合考核指标体系。

附件1:四川工业科技学院实验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专家、管理人员用)

附件2:四川工业科技学院实验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学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