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智能财务实验室的管理,充分发挥实验室的辅助教学作用,延长实验室设备使用寿命,确保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以及学院财产安全,我中心经与教务处、网络中心商议,报部门领导审议通过,特制定财经学院智能财务实验教学中心仪器设备管理协议,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财经实训中心机房授课教师职责
(一)对初次上机实习的学生进行上机教育;
(二)上机授课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实验室;
(三)督促学生严格遵守上机守则,及时纠正学生违章操作行为,制止学生的违纪行为;
(四)机房内所有的电教设备的主要负责人是该堂课的任课老师。上课时,若计算机及相关设备发生故障,应立即通知网络中心(418办公室)工作人员前来维护,若发生严重故障,首先应立即关闭电源,再电告电教科,并作相应的使用登记记录。除实验室管理员外,任何人不准私自拆卸计算机零件和对计算机进行较大故障的处理;
(五)上机结束后,授课教师负责督促该班学习委员关闭机房设备(计算机、空调、机房电源、电灯),并整理好机房卫生,机房桌椅摆放整齐,关好窗户,锁好机房,该堂教师应检查、填写机房使用登记表,待全体学生离开机房后,授课教师方可离开;教务处、网络中心以及财经实训中心管理员将不定期对机房进行卫生、安全检查,凡发现机房卫生较差,经教务处同意将扣当堂授课教师一个课时。
(六) 因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培训,补课需要使用计算机实验室的,由所涉部门安排一名教师或工作人员到网络中心借取钥匙并记录,其机房设备的安全责任由该教师或工作人员负责。
(七)为确保教学活动的有序开展和相关仪器设备的正常使用,严禁转借机房任何设备。
(八)当室当堂授课班级所有师生都有保护机房所有设备的义务,因此教师及学生在使用机房设备前应检查其设备是否完整及设备是否正常使用,若有异常,请及时在机房使用登记本上做好详细登记并报告机房管理中心;在使用过程中,应轻拿轻放,爱护机房设施设备,禁止故意损坏机房设施设备及将其设备带出机房。
(九)计算机实验室实行登记使用制度,每次实验完后,授课教师应要求班长或者学习委员留下协同清理设备并填写运行记录表。如有设备丢失的,授课教师和班长或学习委员应做好相应记录并报告实验管室理人员,必须及时追查到人,否则由授课教师与上课班级一同按照设备原价承担赔偿责任。
(十)督促学生上机实验时按上机实验课表指定的实验室进行实验操作。
(十一)机房上课教师必须亲自凭证到网络中心(418办公室)借取机房钥匙,并做好记录,挂牌还取。下课后,授课教师待学生整理好机房卫生、关闭机房所有设备电源以及门窗后,应立即将该机房钥匙归还到网络中心办公室,严禁转借机房钥匙以及让学生还取钥匙。
(十二)与上机无关人员,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进入实验工作区。一律不准在实验室会客。
(十三)进入实验室要穿戴整齐,禁止大声喧哗。授课教师应禁止学生在实验室内抽烟、吃食物、吐痰、乱扔纸屑等不文明行为,发现学生有上述情形的授课教师应立即制止。
(十四)严禁任何学生未经实训中心同意私自打开机箱,拆御机器零部件和搬动任何设备。
第二条 财经实训中心消防安全制度
(一)实验指导老师为义务消防员,遇有火警时应迅速报警,同时采取有效灭火措施,并报告学院保卫处、网络中心以及中心管理员。
(二)开机前,须检查电源,正常后,才能开机;
(三)随时监视机器设备尤其空调运行情况,若有异常,立即进行相应的处理;
(四)授课结束,必须断开实验室规定的有关部分的电源,确认后,方可离开,放假时,必须断开实验室所有电源,断开与网络的连线;
(五)对实验室的各种电器线路,随时检查,发现异常,即时排除,特别情况不能处理时,要立刻向领导报告或通知学校动力服务部。有火警时,要打开实验室安全通道,首先疏散学生,保证学生生命安全,并报告学院安保处、打火警电话,要奋力保护学院财产;
(六)严禁任何人将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的危险物品及其它易发生火情的器材、物品带入实验室,实验室工作人员有责任有权利制止。
(七)严格按照用电安全操作规程使用仪器设备和用电设备,不能超负荷工作和违规操作。
(八)禁违章使用电热器具,不得在本实验室使用明火。
(九)禁止在实验室吸烟;
(十)对违反规定者要严肃处理,对造成事故者要追究其责任。
(十一)凡违反上述规定者,按学院有关条例处理。
针对上述规定,任何使用财经实训中心机房的人员均应遵循本协议,且需要签订本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