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四川省政府、四川省教育厅及我校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国家奖评定要求,为鼓励青年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体育学院根据学校《2021-2022学年四川工业科技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方案》的文件精神和要求,按照国家奖助学金基本申请条件,从各班申请国家助学金的个人资料中进行全面审核,经学院资助工作小组评审,学院复审。经审核曾杨、张小平、吴文龙、陈生辉、徐大明等779名本专科学生符合国家助学金评选条件,现将名单面向全院师生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8日-2021年11月20日,在公示的三个工作日内,希望全院师生按照以下条件予以监督。
附:国家助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线下公示地点:体育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公示栏。
在公示时间内,如有同学对本次公示结果有疑问,可通过以下渠道反映:
学校资助中心电话:0828-3205299
学校纪委电话:0838-3202115、18283862177(62838)
体育学院监督电话:15058443259、15196330022
在线反馈方式:关注“工科资助”微信公众号主菜单-投诉建议。
附件:2021-2022年度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
/Imgfile/upfile-fck/file/20211118/20211118212453_8747.pdf
四川工业科技学院体育学院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