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四川省政府、四川省教育厅及我校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定要求,为鼓励青年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护理学院严格按照国家奖助学金基本申请条件,从各班申请国家助学金的个人资料中进行全面审核,上报学院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暨评审委员会复审。经审核:许文嘉等479名本、专科学生符合国家助学金评选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8日—11月20日,在公示的三个工作日内,希全院师生按照以下条件予以监督。
附:国家助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欢迎我院各师生通过电话、信函或直接到护理学院学生管理办公室(10-606),反映被公示对象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具体表现。
监督电话:
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13778222810
学校学生资助中心:0838-3209305
学校纪委电话:18283862177(纪委领导) 0838-3202115
在线反馈方式:关注“工科资助”微信公众号主菜单 - 投诉建议
另附:2021-2022学年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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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工业科技学院
护理学院
二0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