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中心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6-03-18 来源: 作者:
1.进入实验室应遵守四川工业科技学院关于实验室安全的相关规程。
2.据相关职责和分工细则,实验室工作人员对分管区域的设备、人身安全负责。
3.保持实验室整洁,确保地面、门窗、桌面、仪器无尘土,离开实验室前,要断水、断电,关好门窗,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触电工作;并定期检查,如若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学院、学校相关部门处理。
4.加强安全用电管理,定期检修设备和设施,消除事故隐患。
5.保持良好的通风效果,确保实验室无异味。
6.实验室教学期间,教师应防止设备人为损坏、人身伤害等事故。
7.实验室应有消防器材、安全生产、三废处理及环保措施,并定期请有关部门检修,保证器材完好。
8.定期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组织安全工作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9.实验室钥匙由专人负责,不得私自配制或外借。
10.实验室内严禁吸烟,不得使用与实验室无关的各种电气设备,不准堆放与实验室无关的杂物。
11.不准随意将无关人员带入实验室。
12.实验室出现意外事故时,应及时处理,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13.对违章操作、玩忽职守者,根据造成的损失,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