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 学 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8号)精神和学校统一安排,2016年清明节4月4日(星期一)放假,与4月2日(星期六)、4月3日连休,共3天。为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要开展专题教育引导,强化学生安全意识。各学院要通过召开会议、新媒体平台温馨提示等多种形式,重点对防盗、防抢、防骗、防火、防交通事故和意外伤害等进行教育引导;要提醒学生提高警惕,谨防误入传销陷阱和其他非法组织;要教育学生文明扫墓,防患火灾,提醒踏青时注意保持大学生精神文明形象。专题教育要在《二级学院学生安全稳定工作台账本》上做好记录。
2、严格执行外出报告登记制度。各学院要严格规范和执行假期学生外出报告登记制度,准确掌握假期学生去向,并相应做好家校互联工作,共同确保假期学生安全。各学院原则上不得组织去外地开展学生集体活动。假期结束后,各学院要及时掌握返校情况,对未按时返校并连续不参加教学活动的学生,各学院要及时做好相应处置工作。
3、准确掌握学生情况,及时做好关心帮扶工作。春季是各类问题多发期,各学院要毫不松懈地做好假期重点关心学生关爱帮扶工作。
4、强化假期值班和信息报送。假期中各学院要安排好值班,保持通讯畅通,如遇突发事件,必须及时妥善处理并在第一时间上报学工部。请各学院于4月4日22:00前电话将学生返校情况报送至学工部,4月5日上午9:30前将《 四川工业科技学院学生返校情况报表》报学生处。
安全工作事关全局,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确保全校师生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清明节假期。
学生处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