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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镜头下的川工科”摄影大赛的通知
2016-03-25   文章标签:党委宣传部

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推进“文明礼貌月”活动的开展,校党委宣传部和学生工作部共同举办“镜头下的川工科”摄影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四川工业科技学院全体师生

二、 活动内容

(一) 活动时间:

1、作品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4月24日;

2、大众投票时间:

风景篇微博、微信投票2016年4月10日至4月11日;现场投票:2016年4月10日

人文篇微博、微信投票2016年4月25日至4月26日;现场投票:2016年4月25日

3、展出时间:

风景篇4月10日至4月13日;人文篇4月25日至4月26日。(现场投票地点和展出地点请密切关注学校官方微信、微博通知)

(二)作品类别:

1、风景类:以表现校园自然风光的摄影作品为主,含动物、植物、建筑、生态摄影;

2、人文类:以表现校园人文、教学、学习生活、文体活动的摄影作品为主,含纪实、体育、人文摄影。

(三)参与方式:

作品通过线上投递:

微博:私信“四川工业科技学院”;

邮箱:2062567680@qq.com。

(四)作品要求:

1、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2、参赛作品须为电子文件,文件一律采用JPG格式,分辨率不小于500万像素(手机摄影作品不小于100万像素),投稿后须保留原始文件,以备调用;

3、每位作者递交参赛作品不超过5幅;

4、发送作品时,注明“作品名称+作品类别(风景类或人文类)+作者姓名+联系电话以及必要的文字说明(学生需注明学院、班级);

三、评奖办法

(一)根据参赛作品数量,由主办方预先选出部分优秀作品,进行四川工业科技学院微信、微博,学生会微信、微博平台和现场投票,根据投票结果决定获奖名单。

(二)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奖金150元二等奖3名,奖金100元

三等奖4名,奖金50元优秀奖10名

所有获奖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和礼品,并选入四川工业科技学院专题摄影展

四、参赛须知

(一)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者对作品的版权、著作权、肖像权负有全部法律责任。如参赛者剽窃他人作品而产生法律纠纷,由参赛者承担法律责任,与主办方、承办方无关;

(二)凡参赛者都将被视为授权主办方,主办方对参赛作品有无偿使用权;

(三)本次赛事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四)所有参赛者被视为同意上述规定。

                                            党委宣传部  学生工作部

2016年3月25日